荔湾区鼓励街坊自主创业 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
来源:信息时报 作者:成小珍 2015-01-21 17:30:54
记者昨日获悉,《荔湾区创业促进就业补贴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开始实施。据悉,创业促进就业补贴项目包括社会保险补贴、自主创业扶持补贴等6大类,其中,“4050”人员、特困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的,可给予每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。
6大类补贴项目
《办法》有效期五年,本月起实施。《办法》所称的创业促进就业补贴项目包括社会保险补贴、自主创业扶持补贴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、创业培训补贴、创业基地建设扶持补贴、自主创业示范典型补贴。
其中,自主创业扶持补贴的对象为,自主创业的荔湾区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荔湾区“农转居”人员(简称“荔湾区户籍创业人员”)以及在荔湾区辖内、经认定为市级的创业基地内的本省农村劳动力创业人员,而对于荔湾区户籍创业人员中的“4050”人员、“零就业”家庭人员、特困失业人员、大龄“农转居”人员等特殊群体,给予每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。
若条件重合只补贴最高项
据了解,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申领一次,实行当期申请、先缴后补,申请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(即1、4、7、10月)的15号前到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或续期手续。其余补贴项目,在符合条件的当年的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。
补贴对象条件重合的,只补贴最高一项,不重复给予补贴。